辽宁东戴河新区高岭30000m3/d净水厂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70306_1057201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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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东戴河新区高岭30000m3/d净水厂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受辽宁东戴河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辽宁东戴河新区高岭30000m3/d净水厂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ZJLNHLD17-PPP010
)的社会资本方,现欢迎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参加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活动
。
一、项目实施机构:绥中县政府授权辽宁东戴河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具体工作。
二、项目情况:1、项目名称:辽宁东戴河新区高岭净水厂30000m3/d净水厂工程PPP项目
;
2、项目总投资:人民币5968万元,规划净水厂设计规模3万m3/d;
3、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1年,正式运营期14年,自PPP协议生效之日算起;
4、本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社会资本方参股比例为90%,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不得变更股权。
三、合格供应商(社会资本方)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1、
应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六千万元;2、
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投资能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
亿元;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五年内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本次采购(可作为一个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提交联合体协议(协议内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7
、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8、
供应商必须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自2017
年03
月06
日至2017
年03
月10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5:00。
。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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