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概况
盐锅峡水电站现有2台10吨、一台6吨、1台2吨燃煤热水锅炉,因该环保和供热效率方面的原因,需对其进行改造,由燃煤锅炉供热改造为电锅炉供热。锅炉需承担的供热面积为6.8万㎡,供热半径为800m,最高受热建筑为4层,散热方式为暖气片。
本改造项目须将现有燃煤热水锅炉全部拆除,并在原有位置安装3台4吨电热水锅炉作为主热源。为此,需对本工程改造用电真空热水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进行采购安装。
项目交通条件:盐锅峡电站位于甘肃省永靖县盐锅峡镇,距省会兰州市西站铁路转运站70公里;电站有刘家峡铁路专用线直通厂房,与兰青铁路在八盘峡火车站接轨。公路有刘兰(国道213)公路、兰青(国道109)公路。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2.1.1电真空热水锅炉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相关图纸资料的提供、设备的包装、运输、现场开箱检查、现场安装和调试、联调试运行、提供售后服务以及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等。
1.2.1.2 提供电真空热水锅本体炉及配套附属设备
1.21.3锅炉本体、附属设备及管道系统安装
1.2.2主要工作内容
(1)电真空热水锅炉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相关图纸资料的提供等;
(2)提供3台套电真空热水锅炉及配套附属设备;
(3)锅炉本体及配套附属设备、管道系统安装;
(4)设备的包装、运输、现场开箱检查、现场安装和调试、联调试运行、提供售后服务以及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等;
(5)提供锅炉本体备品备件;
(6)参加业主组织的设计联络会。
1.2.3工程地点及项目工期
盐锅峡水电站锅炉房及周边区域;工期为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工。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陇电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热锅炉生产企业,须持有电真空热水锅炉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其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让和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内提供过至少2台套输入电功率1500KW及以上电热锅炉生产供货业绩,且成功运行两年及以上。(须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 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3月8日
1.7.2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3月14日 17:30时截止
1.7.3 发售时间: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15日 8:30~11:30,14:30~17:30
1.7.4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7年4月10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