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鼎市2017年造林绿化“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项目 已由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宁政办〔2017〕5号文)、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鼎政办〔2017〕13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补助及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 福鼎市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嵛山、沙埕、店下、太姥山、佳阳、前岐等6个乡镇 ;
2.2建设内容和规模: 建设总面积18620亩,其中:滩涂红树林120亩、岩岸人工造林1000亩、基干林带修复17500亩。工程预算造价 9767491 元,其中:第一标段的预算造价2633919 元; 第二标段的预算造价 2362262元; 第三标段的预算造价 2311130元; 第四标段的预算造价2460180元 。
2.3工期: ①滩涂红树林造林2017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造林任务(包括林地清理、整地挖穴、苗木定植) 2017年11月上旬 完成抚育补植; ②岩岸人工造林2017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造林任务(包括:林地清理、整地挖穴、施基肥、苗木定植), 2017年11月上旬 完成抚育补植;③沿海基干林带林带修复2017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造林任务(包括:林地清理、整地挖穴、抚育施肥、苗木补植), 2017年11月上旬 完成抚育补植 ;
2.4标段划分: 四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建设面积为4586亩,工程预算造价 2633919 元;第二标段建设面积4655亩,工程预算造价 2362262 元;第三标段建设面积4543亩,工程预算造价 2311130 元 ;第四标段建设面积4836亩,工程预算造价 2460180 元。
2.5招标范围: 福鼎市2017年造林绿化“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项目,具体以各标段工程量清单为准,以作业设计说明书为依据 ;
2.6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05)、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35/127-2004)、《森林抚育规程》(GB/T15871—2013)标准及《作业设计》有关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范围含有(造林绿化、营造林、林木种植 、森林抚育等相关资质)。
3.3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林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林业工程师专业包括:林业或营林专业)。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 派代表 于 2017 年 03 月 07 日至 2017 年 03 月 11 日( 含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 ) ,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