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祥云办事处祥云寺村、前王村村庄拆除工程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祥云办事处祥云寺村、前王村村庄拆除工程,该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祥云办事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经开区祥云办事处祥云寺村、前王村村庄拆除工程
2、招标编号:GMZB-2017-009号
3、施工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寺村、前王村
4、项目建设规模:祥云办事处祥云寺村、前王村村庄拆除工程。其中包括:祥云寺村约680户,前王村约660户;
5、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祥云办事处祥云寺村约680户;前王村约660户,安全拆除两个村庄所有户数地表平面以上的所有建筑物、附属物;包含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环保措施、安全责任。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期要求:6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祥云寺村拆除工程
第二标段:前王村拆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16年11、12、2017年1月)社保证明。
3、其他要求: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投标人须到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一个投标单位可选择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经过综合评审同一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如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放弃后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以此类推。
四、投标报名
1、请投标人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