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关于新安县南李村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招标
信息详情
一.招标条件
新安县南李村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复实施,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
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
2.2项目概况:2017年南李村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23户95人,该安置楼位于南李村镇镇区,占地2.986亩,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375平方米,服务用房125平方米。
2.3招标编号:洛新政新采【2017—03—237】;
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7】051号;
2.4建设地点:新安县南李村镇境内;
2.5预算金额:约600万元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2.7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0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3.3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需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
3.6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设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3.7 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2016年2月以来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须提供社保中心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8 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及中标结果公示截图打印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9 投标人须出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10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3.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7年3月06日至2017年3月 10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套,图纸500元/每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