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航班备降保障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民航函【2016】9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工程总投资约为1.58亿元人民币,本项目建设资金为民航发展基金6800万元,专项用于飞行区和安全设施等工程,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总投资的30安排财政资金,其余资金由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列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航班备降保障工程包括新建20个备降机位(1F5E14C)的站坪,1条E类垂直联络道,以及助航灯光、站坪照明、供电、消防、供水、安防等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航班备降保障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对本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
2.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
2.4计划工期:121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部批准的航天航空工程(民用机场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国家级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企业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内具有4E级及以上民用机场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