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都拉口岸检验检疫现场查验专业用房项目施工工程已由包头市达茂联合旗发展和改革局以达发改审批字﹝2016﹞225号文件批准建设。受达茂旗口岸管理所的委托,对满都拉口岸检验检疫现场查验专业用房项目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满都拉口岸检验检疫现场查验专业用房项目施工工程
2、建设地址:满都拉口岸检验检疫处理场所南50米
3、建筑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0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23.84平方米,建设专业技术用房,包括实验室、分析室、理化实验室、资料室等。
4、预算总投资:约1325万元
5、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资金
6、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安全考核证书;
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自治区外企业入区投标要求:(1)根据内建工〔2016〕138号《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规定,凡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须按照本通知规定完成企业信息报送工作,经公示后,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无法查询到的区外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已持有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的,在有效期内也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9日—2017年3月15日。每日上午8:30到12:00,下午14:30至17:00前,逾期不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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