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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道315线蜂场至尼勒克段公路工程FN-2标段项目经理部(钢筋、钢模板、土工材料)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0  浏览次数:6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道315线蜂场至尼勒克段公路工程第FN-2标段先期开工控制性工程土建工程,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

 1、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道315线蜂场至尼勒克段公路工程第FN-2标段先期开工控制性工程土建工程,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大宗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道315线蜂场至尼勒克段公路工程第FN-2标段项目经理部为招标人,现对本项目所需钢材、钢模板、土工材料等进行公开挂网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K130+100,终点位于K169+179.147,全长39.036Km。本项目全线基本沿S315线老路布设,按二级公路标准改建,设计车速为60/80Km/h。其中80km/h的路段采用双车道,行车道宽3.75m,路基宽度12m;60Km/h的路段采用双车道,行车道宽3.5m,路基宽度10m。
本合同段新建大桥60m/1座(利用),中桥68m/3座(利用1座)、小桥24m/2座本合同段拆除新建中小桥1座,拆除钢筋盖板涵新建小桥1座,共设置桥4座,修复利用桥2座,新建桥梁上部结构采用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和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梁。
本合同段主线共设置涵洞107道。其中钢筋混凝土圆管涵暗涵78道,钢筋混凝土箱涵暗涵28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道,拆除新建85道,新建22道,完全利用4道。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为钢筋、钢模板、土工材料;具体数量见表1:物资需求表:
表1:物资需求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需用 数量 包件号 采购文件售价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钢筋 HPB300(8-20) HRB400(12-32) 吨 839 GJ01 500元 1万
2 钢模板 空心板梁模板
圆柱系梁盖梁模板
防撞护栏模板
箱涵桥台一字墙模板 吨 153.7 GMB01 500元 1万
3 土工材料 复合土工布
透水土工布
土工格栅
防渗膜 M2 481363 TGCL01 500元 1万
备注:以上采购物资的类别、规格及数量仅作为招标依据,结算时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3.1 钢筋
3.1.1 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1.2 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2014年以来)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高线、圆钢、螺纹钢各1份。
3.1.4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14年以来具有国家大中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3.1.5 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投标人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
3.1.6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3.2钢模板
3.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2.2 必须是专业厂家生产,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产品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及行业高速公路施工规范要求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3.2.3 投标人近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2.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保持持续有效。
3.2.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土工材料
3.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年检合格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3.3.2 生产能力要求:土工材料年生产能力在200万m2及以上,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若存在)且在有效期内。
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时间: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4日(9:30-13:30,15:00-18: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正常上班。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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