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征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564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胶集团长征分公司业务用房工程已由海胶集团以项目变更字〔2015〕23号、项目变更字〔2016〕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征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琼中县长征镇国营长征农场场部。
规模:1栋5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1992㎡。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总承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
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
3,3投标人须提供所在地(项目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关于单位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档案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不接受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7日15:00
注册联系人:陈工
电话:15210323921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