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丰山铜矿爆破器材车招标公告
日 期: 2017年3月13日
招标编号:DYYS2017-ZB051
1.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面向国内公开招标采购丰山铜矿用爆破器材车1辆。
2.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24日8:00至17:00查阅招标文件。
3. 合格投标人条件: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提供本次项目要求设备和服务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原件),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投标商须具有3年以上代理该相关设备的经验,所投设备为非试制品且该设备连续正常运行三年以上,提供该产品业绩(投标书中提供业绩证明,如购货合同,设备运行证明等;现场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合同原件以备查);在国内外有相关产品业绩,且没有不良记录,否则投标不接受
3.4、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负偏离项不大于三个的)投标人
3.5、 有良好的财务经营状况。
3.6、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 其他资质要求(例如: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相关资质在相应地址备案等)
4. 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从招标人处以500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且不再另行开具收据或发票.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50元,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 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 3月29日上午9:00开标之前递交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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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