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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生产大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6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其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生产大修工程项

 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其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生产大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生产大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企业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 招标内容:
编号:0651-170277/D CJ-2017-01
名称: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生产大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见技术规范
采购具体内容:
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许可范围应与本项目内容相符;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3)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本项目合同,具有一年及以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上年实收资本300万元);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力资源;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
(7)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没有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不良行为暂停投标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名单;
(10)投标人代表、签约代表必须为投标企业职工。
投标人应具备的专业资格要求:
(1)须具有国家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条不适用于第74标段);
(2)须具有ISO9000系列认证或同等质量保证体系;
(3)附件中对应标段所要求的专业资质证书;
(4)须提供所投项目类似业绩三项。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3月15日-3月21日(节假日休息)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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