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交一公局三公司贝雷片、螺旋钢管物资集中采购招标
1.招标条件
由 中交一公局三公司 承建的 乌鲁木齐东二环道路项目第WDRH-2标段5分部项目 ,工程所用 贝雷片、螺旋钢管 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一公局)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2.1.1乌鲁木齐东二环道路项目第WDRH-2标段5分部项目
本工程起讫桩号为K31+500~K39+811,路线途经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沙依巴克区。跨越的主要河流为和平渠,跨越的主要城市道路有红雁池北路、燕儿窝路、河滩快速路、雅山中路等城市主次干路以及部分支路,跨越的铁路为兰新铁路。项目属于市政道路,施工范围包括路基、桥涵、通道、互通立交、改路路基、改渠及路基桥涵防护工程等。
本项目路线全长约8.311公里。主要工程量包含:特大桥1827.67米/1座,现浇天桥310m/4座,现浇框架桥12m/1座;通道13m/1座;涵洞1596m/28道;防护工程1.18万方。
2.2招标内容:贝雷片、螺旋钢管。本次招标分为 2个包件,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数量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投标时各包件需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必须是营业执照范围内所经营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
3.2投标的物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0万人民币,上年度营业额 10000万人民币,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投标物资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 万元人民币,上年度营业额 5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生产商授权代理的有效文件(必须是营业执照范围内所经营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从事类似工作5年以上;
3.3投标的物资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投标的物资生产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5投标的物资生产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3.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供货业绩,近三年内至少有两项国家或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7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企业黑名单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每个投标人可对2个包件进行投标,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供货及履约能力确定其中标的包件数量。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17 年 3 月 16 日 至 3 月 22 日(7个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