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满洲里市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拟建的满洲里新国际货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电缆铺设),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投字【2009】827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此工程以新建110千伏安变电站为基础,向恒升粮油、那达铁路、平行车进口、天悦化肥10千伏主干线,线路总长约25公里,采用地缆形式铺设(双线一用一备),其中恒升粮油主干线沿110千伏安变电站向南沿环路向北一直到10号路,向北沿10 号路,一直沿路向东直到升恒粮油用地外。建设6公里。那达铁路主干线沿110千伏安变电站向北沿环路向北一直到连接线沿连接线向北到那达铁道口110米,建设2公里。天锐化肥项目电缆敷设工程起110变电站向北到连接线转向北到那达门口南侧附近,建设1公里。平行车进口主干线沿110千伏安变电站向北一直到连接线北面再向东沿道路一直到平行车进出口对面中间,建设5公里。永辉洗煤项目主干线沿110千伏安变电站向北一直到连接线北面再向东沿道路一直到平行车进出口对面中间,建设6公里。降线由跨线桥南头沿环路一直到联检综合楼门前 ,建设5公里。项目预计投资约2800万元。对该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及后续服务。
2.2、工程地点:满洲里产业园区内。
2.3、计划工期:
2.3.1设计交图日期:具备设计条件后10日历天内;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设计标段控制价为40万元)。
2.6、标段划分:设计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设计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设计标段开标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三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不少于2名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专用章)本工程全部拟派人员不得少于3人,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本工程采用纸质开评标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3月30日15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