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基础字【2013】25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省道304线科左中旗至康保公路舍伯吐至大兴段开鲁境内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省道304线舍伯吐至大兴段开鲁境内K39+300-K153+380主线两侧部分段落。
2、规模:种植长度约为30km,总投资约310万元。
3、计划工期:2017年4月15日—2017年5月15日。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要求的全部内容。
5、标段划分:
公路绿化工程施工 标段长度 工程内容
SDKLLH01 约30km 种植杨树、金叶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近5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近5年内(2012年-2016年),至少完成公路绿化工程项目不少于1项。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单位和相关人员,均应到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结果原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7、投标人近1年在行业内从事招投标活动无违法失信记录。
8、完成本工程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
9、报名、开标及招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同一人,不得更换。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时间:2017年03月16日 08:30:00至2017年03月22日 17:30: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