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低氮燃烧器技术开发项目 170102001所需低氮燃烧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70328-4801-330-B1
2.项目内容:低氮燃烧器技术开发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低氮燃烧器 230K01.3 1.0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7月15日,江苏省仪征市仪征化纤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6.2 近3年内石油、石化行业具有至少3台加热炉和低氮燃烧器成功实施的业绩(氮氧化物排放值须小于80mg/Nm3),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业主公章的使用报告,合同、加盖业主公章的使用报告必须清晰表明产品名称、数量、能力,业主最终验收所达到的氮氧化物排放值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不清晰或信息不完整均视为无效业绩。
6.3 对技术要求中标“*”的技术条款需完全满足。
6.4 投标人须具备低氮燃烧器的设计、制造、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的能力(提交承诺书)。
6.5 投标人必须具备底烧和侧烧试验功能、燃烧器实验负荷大于2MW的实验炉至少1台,实验炉须能提供预热空气(温度不低于240度)和烟气在线检测,检测项目至少包括NOx、CO、CO2、O2,提供实验炉图片及相关实验性能文字资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03月17日10时至2017年03月2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