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6-012282-0310-063)
1.招标条件
本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工业路-春风路)电力改造工程已由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高新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深化设计与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工业路-春风路)电力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淄博高新区。
2.3 建设规模: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工业路-春风路)全线总长1600米。总投资约286.46万元。
2.4 计划工期:2017年4月17日开工;2017年5月6日竣工,施工总工期: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拉管、直埋电缆管、环网柜井、电缆检查井等所有分项工程的施工,以及设计图纸的深化、优化等全部设计工作。
2.6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供电部门的验收标准。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如不具备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施工资质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四级(含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含四级)及以上)及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须具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投标,须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只允许设计企业与施工企业联合。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