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44-174CSIE01100
项目名称: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设备采购项目—柴油发电机组
受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7年3月17日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 招标内容
2.1 项目实施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招标产品列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柴油发电机组 1台 柴油发电机组保证在火电厂的全厂停电事故中,快速自起动带载运行。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接起动指令后在9秒内自起动成功,在60秒内实现一个自起动循环(即三次自起动)。若自起动连续三次失败,则发出停机信号,并闭锁自起动回路。在以上一个自启动循环的过程中不应造成主设备的任何损坏。 详见技术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 *若投标产品整机品牌为国产品牌,则投标人必须为柴油发电机组整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投标;若投标产品整机品牌为进口品牌,则投标人可以为柴油发电机组整机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要求为同一品牌唯一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授权函等作为证明文件,参考格式见附件);
2)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标人2013年-2015年的审计报告(报告中的财务表格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且审计报告中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三倍;
3)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2007年至今所投品牌的柴油发电机组至少5台套应用于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规格发电厂的合同复印件及与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
4) *本次投标产品的主要部件(包括柴油发动机、发电机和控制系统)须为同一品牌;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证明并盖公章;
6)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有效的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 △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资料表。
4. 招标文件的领购
2017年3月17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