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本大恒煤业采煤机用电动机、转载机用减速机、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调度绞车、高压电动机、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采购已被批准招标,资金渠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大恒煤业采煤机用电动机、转载机用减速机、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调度绞车、高压电动机、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采购
3.项目编号:SNZB-DHMY-(20171019-20171024)
二、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交货期
1 20171019 采煤机用电动机采购 采煤机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1台,参考型号YBCS-800(G);牵引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1台,参考型号YBQYS2-120。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2 20171020 转载机用减速机采购 转载机用减速机1台,参考型号JS-700型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3 20171021 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采购 变频电机车1辆,参考型号L8/6GP;矿用隔爆型可控硅充电机1台,参考型号ZBC90/290。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4 20171022 调度绞车采购 JD-1.6调度绞车5部,JD-2.5调度绞车3部,JD-4型调度绞车4部。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5 20171023 高压电动机采购 YKK-6302-10/630KW型、YKK-4503-4/280KW 型10KV电机各1台。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6 20171024 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采购 KBSGZY-800/10/1.2-0.693型移动变电站,数量2台。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且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的专业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货物投标时要求具备的合格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煤安证齐全,电气部分具有防爆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非防爆设备无需提供防爆合格证;
4.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成功运行且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的相关业绩;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报名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招标文件售价:每个项目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按下述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的账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项目编号。我公司收到经核实后将尽快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我公司不接受未从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购买文件(报名)时务必提供:(1)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公告附件);(3)营业执照;(4)相关资质证书;(5)标书费汇款底单。投标申请人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
3.投标申请人可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或直接到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7年3月17日起至2017年3月23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