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新路工程项目法人招标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鼎发改招[2017]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常德市鼎城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法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建新路工程项目法人招标
2.2 建设地点: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
2.3 规 模:建新路工程项目法人招标,该工程属新建道路工程全长1875.823米,道路总宽度为40.00米,其中车行道宽度为26.00米,两侧人行道宽各为7.00米;工程造价约55725818.11元。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修 。
2.8 招标范围:土石方、道路、综合管网、照明、交通、城市家具等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9招标编号:CDZX2017-0167。
3. 回购方式及担保:采用申请财政预算,分期回购,具体回购方式详见合同。
4.投标人报名条件及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4.1报名条件:①凡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②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近三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③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凡具有投资建设本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④为证明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财务状况,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报名前从银行基本帐户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指定帐户缴纳人民币200万元项目建设诚意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凭转帐凭证到招标人处开具到账证明);未中标投标人项目建设诚意金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缴纳的项目建设诚意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其回购方式详见合同。未按要求提交的投标,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4.2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
6.投标保证金与项目建设诚意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拾贰万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2017年4月6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