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北省能源局委托,对湖北京山梅花岭风力发电项目法人政府特许经营权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取得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投标人自筹资金并自行负责对债务的偿还。
2.招标内容:
2.1范围:湖北京山梅花岭风力发电项目法人政府特许经营权。即对项目的融资、前期工作(包括征地、水、电、道路、通讯,环评、可研、地勘、设计、委托招标、监理等)、建设、经营、维护及债务偿还等的经营管理单位。
2.2 规模:本风电场总规划容量为50MW,计划安装25台单机容量2MW的风力发电机组。
2.3特许经营期:20年。
3. 投标资格: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源投资建设企业;
3.2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经营业绩(附证明文件,由集团公司或母公司投资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子公司参加投标的,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业绩可视为项目公司、子公司的业绩);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3.4投标人应提交2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3.5在取得项目特许权后,应在一个月内成立项目公司;
4.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银行开票资料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及5)开户行及账号。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3 月 20日起至2017年 3月24日止,每天8:30-11:30; 14:30-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