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神华国华宁东发电厂2×660MW扩建工程机房环境建设(监控系统)(招标编号:CSIEZB170401777)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神华国华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神华国华宁东发电厂2×660MW扩建工程机房环境建设(监控系统)项目,包括机房动态环境检测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及机房墙面装修等设备的设计、安装和调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保证过程中涵盖的所有工作。
2.2机组相关里程碑日期
2017.05.15 首台机组整套启动
2017.06.30首台机组投入商业运行
2.3服务期:合同签订90天内完成设计、供货,根据现场要求完成安装、调试、交付运行和技术服务
2.4服务地点: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神华国华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承担合同履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具有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投标设备(模块化机房、动态环境监控系统、UPS系统、空调系统)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中标后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6)投标人应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或双软企业认证;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5日17:3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