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煤焦油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301770。
2.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招标范围:煤焦油招标数量:10000吨。其中:第一标段5000吨;第二标段5000吨。
交货期:接到中标通知后,按招标人需求量30天内全部到达现场。
交货地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工厂现场指定地点。
特别提示:购买标书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之内将油样送至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待检验。有送货历史的按照最近一年检验报告的平均值计算出具检验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3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且煤焦油体现在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
3.4投标人在2014年至2016年应提供煤焦油不少于3份的供货合同。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涉及重大诉讼案件;
3.6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或意向书,实际承运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请潜在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全部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7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