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专项救援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301768。
2.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本项目招标范围: 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专项救援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被授权的贸易商。被授权的贸易商应提供主要产品(呼吸防护用品类,安全防护服类,消防水枪炮类)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项目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原件需要开标现场或者标书正本内查验。
3.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消防器材的经营或销售,且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的2014-2016年不少于3份的同类(呼吸防护用品类,安全防护服类,消防水枪炮类)供货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的投标。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涉及重大诉讼案件。
3.7生产企业和其授权的贸易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7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