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批)项目采购人为华东宜兴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采购。
2.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及采购范围等见《采购范围及专用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附件1)。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应答。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业绩要求:
详见《采购范围及专用资格要求》(附件1)。
3.信誉要求: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截止日前存在非正常应答或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被国家电网公司列入黑名单或取消中标资格1年及以上,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2)应答截止日前存在非正常应答或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被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通报,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3)应答截止日前2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4.安全质量要求:
项目类型 安全质量要求
施工 1.应答人要求: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应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发生一般事故。
(2)在应答截止日前一年内发生较大事故。
(3)在应答截止日前二年内发生重大事故。
(4)在应答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特大事故。
(5)在应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工程区域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6)在应答截止日前一年内工程区域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2.人员要求:
应答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分管安全的副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应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担任同类职务的项目发生一般事故。
(2)在应答截止日前一年内担任同类职务的项目发生较大事故。
(3)在应答截止日前两年内担任同类职务的项目发生重大事故。
(4)在应答截止日前两年内担任同类职务的项目发生特大事故。
(5)在应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担任同类职务的项目工程区域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6)在应答截止日前一年内担任同类职务的项目工程区域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设计 1.应答人要求: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应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发生应答人负有事故责任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2)在应答截止日前一年内发生应答人负有事故责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在应答截止日前两年内发生应答人负有事故责任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在应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工程区域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5)在应答截止日前一年内工程区域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2.人员要求:
应答人拟任的项目经理、设总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应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担任同类职务的项目发生负有事故责任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2)在应答截止日前一年内担任同类职务的项目发生负有事故责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在应答截止日前两年内担任同类职务的项目发生负有事故责任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在应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担任同类职务的项目工程区域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5)在应答截止日前一年内担任同类职务的项目工程区域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监理 1.应答人要求: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应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发生应答人负有事故责任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2)在应答截止日前一年内发生应答人负有事故责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在应答截止日前两年内发生应答人负有事故责任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在应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工程区域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5)在应答截止日前一年内工程区域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2.人员要求:
应答人拟任的总监、副总监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应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担任同类职务的项目发生负有事故责任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2)在应答截止日前一年内担任同类职务的项目发生负有事故责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在应答截止日前两年内担任同类职务的项目发生负有事故责任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在应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担任同类职务的项目工程区域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5)在应答截止日前一年内担任同类职务的项目工程区域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其他服务(除施工、设计、监理外)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在应答截止日前两年内发生应答人负主要责任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特别重大质量事故。
(2)在应答截止日前一年内发生应答人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专用资格要求见《采购范围及专用资格要求》(附件1)。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7年03月17日至2017年0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