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郓城县2017年度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已由郓城县人民政府以郓政字【2017】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郓城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郓城县2017年度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
2.2建设地点:杨庄集镇梁垓窑厂、黄泥冈镇冯楼窑厂、黄泥冈刘行窑厂、黄泥冈镇张垓窑厂;
2.3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杨庄集镇梁垓窑厂工矿废弃地复垦
第二标段:黄泥冈镇冯楼窑厂工矿废弃地复垦
第三标段:黄泥冈刘行窑厂工矿废弃地复垦
第四标段:黄泥冈镇张垓窑厂工矿废弃地复垦
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2.4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5施工工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以投标两个标段,只能取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如投标人中标,其委托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施工管理,否则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5、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5.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