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条件
历城区彩石镇东彩石村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用房项目已由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济发改投资[2014]6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小区园林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历城区彩石镇政府以北,彩龙路以西,建筑面积为175852.66㎡。小区园林绿化工程投资额约510万元,工期暂定12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园林绿化、景观塑造、建筑小品、铺装、景观照明、海绵城市等。本项目不分标段。
二、投标条件
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以往类似项目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人员: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且不兼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4年、2015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
4.1企业2014年至2016年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核验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4.2项目经理2014年至2016年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核验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近3年企业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1、合格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0家时(含10家),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申请人数量超过 10家时,采用“招标人推荐+抽取”的方法确定7家参加投标。
2、投标人的组成方式:
(1)招标人推荐:
按照通过审查后的符合招标条件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可由招标人推荐 2 家合格投标人直接进入投标(合格投标人需具有近三年内在济南市辖区内的类似工程业绩);
(2)随机抽取:
A.近三年内在济南市辖区内有类似工程业绩的合格投标人数量为 4 家,报名时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及施工合同;
B.近三年在济南市辖区内没有类似业绩的合格投标人的数量为1家。
注:1、在济南市辖区内有类似工程业绩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或等于抽取数量时,全部入围;少于抽取数量的名额增加到没有济南市辖区内类似工程业绩的合格投标人中。
2、在济南市辖区内没有类似工程业绩的合格投标人的抽取规则同上。
3、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通知时间的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