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宝泉至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段、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至拜泉明水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5]51号、[2015]52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5]452号、[2015]453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地方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自筹、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招标人为黑大公路宝泉至拜泉明水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第一次招标流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宝泉至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段、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至拜泉明水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2.2建设规模:
(1)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起于克东县宝泉镇东侧,原国道黑大公路K273+000处,止于克东县乾丰镇南侧5公里滕家围子村,原国道黑大公路K326+200处,与国道黑大公路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至拜泉明水界段起点顺接,全长52.694公里。其中:利用旧路改扩建41.985公里,新建10.709公里。全段共设大桥733.94米/3座,中桥113.08米/2座,小桥243.92米/8座,涵洞24道;设互通式立体交叉1座,平面交叉89处;设主线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各1处(服务区与养护工区合建),汽车停靠站8处。主要技术标准: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m。
(2)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至拜泉明水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起于克东县乾丰镇南侧5公里滕家围子村,原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K326+200处,与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宝泉至克东拜泉界(滕家围子)段改扩建工程终点顺接,止于薛家店南拜泉与明水县界,原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K376+250处,与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拜泉明水界至青冈(杜家店)段改扩建工程起点顺接,主线全长49.474公里,其中:利用旧路改扩建43.624公里,新建5.85公里。连接线3.645公里/1条。全段共设大桥125.92米/1座,中桥199.00米/3座,小桥326.64米/11座,涵洞24道,设平面交叉72处;设主线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各1处(服务区与养护工区合建),汽车停靠站6处。另设龙泉连接线3.645公里/1条,含小桥32.4米/1座、平面交叉2处。主要技术标准: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m。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克东县 、拜泉县。
2.4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施工计划交工日期:2017年10月。
监理服务期31个月,施工准备阶段服务期0.5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监理计划进场时间2017年4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2.5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即HD2Z8监理合同段)。
具体监理合同段划分见下表。
合同段划分情况表
总监理工程师
办公室合同段 里程(km) 对应机电工程施工合同段
HD2Z8 K272+925~K325+619,K326+200~K375+670 HD2JD3、HD2JD4
注:施工合同段情况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线机电(含收费系统、监控系统的安装及调试;供电、照明系统等工程)工程施工和缺陷修复期的监理服务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满足申请合同段相应监理资质、监理经验及财务要求的监理单位,均可对本项目监理合同段投标。具体资质、监理经验、财务要求见下表:
监理
合同段 资质要求 监理经验要求 财务要求
HD2Z8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独立完成过3个一级或高速公路项目的机电综合系统工程(同时包含监控、收费系统)施工监理工作任务。 (1)投标人近三年来的累计营业额不应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4.2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后,请投标人于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 11:00时,下午13:00 时~1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