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
洛阳高新区中小学运动场升级改造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公告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的委托,对洛阳高新区中小学运动场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公告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中小学运动场升级改造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告
3.财政部门批复编号:高新政采公开-2017-7
4.代理机构采购编号:ZJLZB-2017-023
5. 6.预算金额:2969000.00元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悬浮式拼装运动地板
二标段:人造足球草坪
8.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50天内,供货、安装、验收完毕
9.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质保期:10年
11.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12.政策支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中小微企业
13.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二、采购内容
完成洛阳高新区10所中小学运动场悬浮式拼装运动地板和3所中小学运动场人造草坪的供货、铺设和基础处理等。本项目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文件。
标段
主要货物
名称
技术参数、规格
数量
单位
1
悬浮式拼装运动地板
地板材质:聚丙烯(PP);尺寸为:250mm*250mm;具体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文件。
18800
㎡
2
人造足球
草坪
足球场人造草坪:植草高度50mm;草纤维宽度1.20mm-1.70mm;具体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文件。
3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悬浮式拼装运动地板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4.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5.招标公告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人造足球草坪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5.投标人所投人造草坪须具有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NSCC)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和产品认证证书确认函;
6.招标公告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招标公告文件每份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