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人:郑州航空港区明港水务有限公司
一、招标公告条件
受郑州航空港区明港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告人)的委托,现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厂区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公告,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厂区绿化工程
2、招标公告编号:YZGJZ2017031501
3、工程规模:投资概算约600万元,绿化面积约43250平方米
4、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规划雁鸣路以东、规划人民东路以南、梅河以西第三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5、招标公告内容及范围: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公告共划分1个标段。
(2)招标公告内容及范围:绿化所需树种、草坪、移栽树(部分树木从王新庄污水处理厂移栽)、回填土方、微地形、喷淋灌溉、厂前广场等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期:40日历天,养护期:24个月。
7、质量及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8、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招投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报名须知:
1、符合本招标公告公告相关规定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2、招标公告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和清单费用另计(如有)。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