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标段如下: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标书售价 |
1. |
CHDTDZ028/16-SB-0101 |
送风机 |
6台套 |
800 |
2. |
CHDTDZ028/16-SB-0102 |
一次风机 |
6台套 |
850 |
3. |
CHDTDZ028/16-SB-0103 |
干排渣系统设备 |
3套 |
900 |
4. |
CHDTDZ028/16-SB-0104 |
给煤机 |
9台 |
800 |
5. |
CHDTDZ028/16-SB-0105 |
除氧器(含给水箱)及补水加热器 |
各2台 |
850 |
6. |
CHDTDZ028/16-SB-0106 |
汽机房行车 |
1台 |
800 |
五、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华电如皋热电联产工程。
2、规划规模:本工程拟建设3×220t/h高温高压煤粉炉+1×25MW+1×13MW抽背机组,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同步配套建设专用煤码头和供热管网工程。初设静态投资115480万元。
3、建设地址: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4、工程进展情况概述:2015年8月11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华电如皋热电联产项目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15]823号)核准了本项目。
5、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6、工程计划进度:工程计划2017年6月份开工,2018年10月第一台机组投产。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需提供满足资质条件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合同影印件(包括合同封皮、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
1.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9投标人近五年所供设备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1.11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专项资质条件中有要求的)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专项资质条件
序号 |
标段设备名称 |
投标商资质及相关要求 |
1. |
送风机 |
1)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同类型送风机的能力,并提供近五年国内至少5个100MW级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电厂配套送风机,且全部安全运行满2年的业绩证明。 2)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
2. |
一次风机 |
1)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同类型一次风机的能力,并提供近五年国内至少5个100MW级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电厂配套送风机,且全部安全运行满2年的业绩证明; 2)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
3. |
干式排渣系统 |
1)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同类型干式排渣系统装置的能力,并提供近五年国内至少4台套300MW级及以上燃煤电厂配套干式排渣系统成功运行业绩,投标方应提供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2)注册资金: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
4. |
给煤机 |
1)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同类型给煤机的能力,并提供近五年国内至少5个50MW级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电厂配套给煤机,且全部安全运行满2年的业绩证明; 2)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
5. |
除氧器 |
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同类型除氧器的能力,并提供近五年国内至少5个50MW级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电厂配套除氧器,且全部安全运行满2年的业绩证明。 2)注册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
6. |
汽机房行车 |
1)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同类型设备的能力,并提供近五年国内至少5台(起重量不低于50/10)电厂配套汽机房行车,且全部安全运行满2年的业绩证明; 2)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
1、公告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3月26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3月26日17:00时整止。
注: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一定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的购买,否则将不能参与投标。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