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烟囱防腐及航标灯换型改造
2、工程规模:2×350 MW
3、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4、招标范围: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烟囱防腐及航标灯换型改造项目数量如下:
1.搭设检修平台对烟囱进行通体检查(包含钢内筒及检修平台结构和防腐性能),并出具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制定具体方案及工程量。
2.烟囱防腐改造,包括拆除旧玻化陶瓷砖,基层处理、钢内筒补焊、重新贴补玻化陶瓷砖等烟囱防腐相关工作。钢内筒外壁腐蚀部分重刷防腐漆。暂估防腐面积为595㎡,挖补量约4t。
3.烟囱内部检修钢平台、钢格栅、走梯、爬梯、围栏、等钢结构进行加固修复,并刷防腐漆。
4.烟囱航空障碍灯进行改造:烟囱4个高光强A型障碍灯安装(173米),12个中光强B型障碍灯安装(135米、99米、66米),联闪控制器安装,灯具与控制器电缆敷设接引,控制器至照明箱电缆重新敷设接引。
5、工期:开工报告审批完起20天内完成,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同时应满足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施工单位参与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高空作业操作证;
(2)投标人应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以来具有至少2台国内机组容量300MW及以上烟囱内筒防腐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供货清单及签字盖章页,合同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并提供详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四、申购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4.1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标书费请从公司账户汇出并在备注处注明“所购买标段的标书费”(招标文件出售后,无论何种原因或是否中标,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均不予退还)。电汇底单经签收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金额:849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提示: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4月11日10时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2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