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动力有限公司2017年(4月-9月)夏季生产用煤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公告投标法》,受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动力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动力有限公司2017年(4月-9月)夏季生产用煤采购进行招标公告,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采购规模:为满足2017年(4月-9月)夏季生产用煤的需要,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动力有限公司对2017年(4月-9月)夏季生产用煤进行采购,采购数量约2万吨。
二、供货期:按甲方生产需要随时供货,交货地点:秦皇岛开发区东区。为了保障煤炭持续供应不断档,须在秦皇岛当地具有不少于8000吨的存储场地。
三、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以上货物供货能力,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有煤炭开采销售资格企业或煤炭企业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并具有充足的资金保证能力。
四、质量数量要求:煤炭质量指标要求及相关约定详见招标公告文件及合同条款,取样、制样、留样、检验和计量办法详见招标公告文件及合同条款。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并购买招标公告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14日至2017年0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