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6
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南京路181号还建工程(监理)
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工程叁级及以上项目总监执业资格。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标段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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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