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6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西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KV接入系统工程设备采购招标
二、招标编号:HG—2017—2—196
三、招标内容: 电力调度数据网接入系统一套
注: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已通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年度设备材料采购资格预审”
3、参加本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接待。
2、报名地点:待定
3、报名所需资料:
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单位,请携带以下有效资料一份来我公司进行审核,其中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通过审核的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并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 年度设备材料采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国家权威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6)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计量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7)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C、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执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年度资格预审”。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现金或电汇)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