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小莲花水电站基础防渗墙工程
1.黑龙江省小莲花水电站基础防渗墙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黑发改新能源【2016】1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公告人为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林口)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
2.本次招标公告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小莲花水电站基础防渗墙工程
2.2项目编号:JT[2017]G001
2.3 2.4招标公告内容:详见招标公告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建设地点为:黑龙江省林口县
2.8工期:详见招标公告文件
2.9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寒地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不存在行贿受贿、违规违纪现象。
3.2信誉要求:没有处在投标禁入期内且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3凡具备承担招标公告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公告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19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招标公告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需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考核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检查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公告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文件,开标地点: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群力大道和朗江路交叉口,星光耀广场门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公告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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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