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23-201703-802374-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遂溪县防灾减灾视频监测系统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33,234.20
四、采购数量: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详见招标公告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
2.项目需求:遂溪县防灾减灾视频监测系统项目一套。
??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并具备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设备(网络智能球机、网络硬盘录像机和高清解码器)的合法授权证明原件。
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由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如没注明有效期的,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须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交营业执照);
2.购买招标公告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b)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核对后退回。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3月16日至2017年03月22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购买招标公告文件,招标公告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