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宁城旅游执法大队环保厕所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宁财购准字(电子)[2017]00044
招标公告文件编号:NZC2017-H015
2、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
采购内容:环保厕所10套,详见招标公告文件第四章。预算金额:970,000.0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环保厕所生产和经销企业均可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核,即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需要提前报名,按本公告第五条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投标资质、投标资料、投标文件直接投标。
本公告第三条内容系资格预审网络模板,无法与本采购项目资格后审方式同步变更,故本公告第三条内容不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相应内容以本公告附件中的招标公告文件以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公告网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公告、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czfcg.com)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公告及招标公告文件为准。
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按后附格式填写《资质证明材料提交登记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
(1)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制件一份,原件在评标委员会审核后退还,复制件留存交易中心: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或以上三证合一证件)
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2)无论投标企业成交与否,以下资料均留存交易中心:
①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书面声明原件;
②投标人所在地或宁城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①按照公开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为避免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出现多个投标人的现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确定资格证明文件齐全、投标报价最低的代理商为唯一有效供应商代表,进行评审。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公告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11:30-12:00时,下午5:00-6:00时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