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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教育园区10千伏双回路电力改造施工及监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1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新郑教育园区10千伏双回路电力改造施工及监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公告一、招标公告条件:受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新

新郑教育园区10千伏双回路电力改造施工及监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公告一、招标公告条件:
受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新郑教育园区10千伏双回路电力改造施工及监理项目施工一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公告编号:新财购-2016-277

2.2工程地点:新郑市境内

2.3 2.4招标公告范围:招标公告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施工标段:6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施工一标段:管材市场至鸿湖路口段电力改造
2.8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三、报名条件:
3.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施工标段报名企业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四级及(含)以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已投报本项目二、三标段的投标单位不得投报本标段。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工程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
4.3以上相关证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4本项目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17:00止。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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