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司法局办公楼装饰及附属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编号:HNJCZB-1703001
1.招标公告条件
本招标公告项目项城市司法局办公楼装饰及附属工程项目已由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周发改字【2011】546号、【2011】1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公告人为项城市司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补助资金及市财政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及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项城市司法局办公楼装饰及附属工程项目
2.2、项目地点:项城市行政新区湖滨路西侧、建设路南
2.3、项目基本情况:/
2.4、总投资:本次招标公告约280万。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公告项目具体内容: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7、本次招标公告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公告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信誉要求:要求企业无违法违纪行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3.2本次招标公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本工程资质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的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加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三份,于2017年3月21日17:30分报名。
4.招标公告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30时(暂定)(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公告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公告文件,地点为项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公告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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