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温县第五实验小学建设工程设计 已由 温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温县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温县第五实验小学建设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司马大街与北一路交叉口东南角
2.3项目编号:温交易[2017]39号 采购编号: 温政采[2017]30号
2.4招标内容:温县第五实验小学建设工程设计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施工图预算等,详见招标文件和设计任务书;
2.5设计周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014年以来不少于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原件,开具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到开标的前一天,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
2017 年 3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2017 年 3 月 31 日 17 时 30 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