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赤土店镇上坪社区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土店镇上坪社区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TPZB-20170062号
2.3资金来源:上级配套资金
2.4建设地点:赤土店镇上坪社区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2.8建设规模:赤土店镇上坪社区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010㎡,主要内容包括:
(1)演艺广场:1个混凝土地面,主要使用功能为大型活动开展及演出;
(2)标准化篮球场:4个,规格为28m*15m;
(3)标准化网球场:1个,规格为36.6m*18.3m;
(4)标准化门球场:1个,规格为20m*15m;
(5)健身器材:1套,含双人漫步机、单人健骑机、三人扭腰器、肩关节训练器等;
(6)配套设施:休闲绿地、广场水系、照明、排水等设施。
2.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3.3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5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之日算起(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5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任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拟任技术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
3.6 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连续近两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7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统计员、测量员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连续近两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以上人员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8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9 投标企业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期间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 20 日至2017年 3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合格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按成本费收取,售后不退。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