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商丘市梁园区城市管理局移动防暴车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商梁财采购(2017)41号;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60万元;
1.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含7个工作日);
1.5、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共1个包,采购移动防暴车2辆。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2.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如果不是制造厂家需提供制造厂家授权委托书;
2.3、生产厂家须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警务室检验报告;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流动警务室”和“流动警务室底盘”试验证书;生产厂家“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警务室系列产品)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若是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即可)
2.4、供应商至报名之日止,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5、响应人在谈判时须提交企业(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原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 3月20日至 2017年3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