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紫阳县麻柳镇染房村安置点道路及河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紫发改投资(2016)1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紫阳县麻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紫阳县麻柳镇染房村安置点道路及河堤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麻柳镇染房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硬化道路、场地硬化、路灯、绿化及新修河堤等。工程计划投资190万元,计划工期60天。
2.2招标范围:紫阳县麻柳镇染房村安置点道路及河堤工程设计图纸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即:紫阳县麻柳镇染房村安置点道路及河堤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市政或者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者,请于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