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西安市户县2016年水田恢复(试点)项目监理标项由市水发〔2017〕11号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户县水田恢复(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西安市户县2016年水田恢复(试点)项目分为一个监理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
西安市户县2016年水田恢复(试点)项目建设期施工监理。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备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其它要求:投标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且总监理工程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的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申请时间
2017年3月18日—2017年3月2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