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区新亚南苑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2017-GC0109 | 招标编码:CBL_20170319_32858764 |
| 开标时间:2017-04-11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 招标代理:****** | 招标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金来源: 其它 |
海拉尔区新亚南苑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C0109
1.招标条件
本海拉尔区新亚南苑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字[2015]8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东侧规划路:北起东升路南至苗圃路,南侧规划路:西起建华路东至巴彦托海路
2.2工程规模及内容:新建30米宽道路845.7米,40米宽道路1104.9米,给水管线1572米,污水管线930米,雨水管线3910米,路灯114套及配套设施等工程。
2.3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设计招标。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其中:方案设计30%;施工图设计70%。
2.4招标控制价:557000.00元。
2.5成果提交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拟投入本工程各专业设计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1日9时30分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