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原煤仓防堵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CX04-JGZB17-0497
1.1采用国内公开,一步制,网上开标
1.2招标条件
三期12台原煤仓防堵改造,304奥氏体不锈钢,12台给煤机入口门更换为双向气动插板门;配套设施及控制系统的改造。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计划工期:
标段划分:
水文气象:
施工地质:
交通运输:
周围环境:
招标范围:
1.4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1.4.1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1
三期原煤仓防堵改造
0、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
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0、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投标人近五年内(2012年1月至开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国内两个300MW或以上等级机组改造过同类型设备的合同业绩,并在国内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请提供满足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详见招标公告。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4.1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用户证明(需含工程名称、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可参考附录中提供的模板填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竣工时间的认定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运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注:近xx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xx年。
1.4.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4.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1.4.4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1.4.5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