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供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一批物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批)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凌海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凌海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凌海供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一批物资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序号
分标编号
货物名称(分标名称)
1
LHGD2017-HW-01-GZBYQ
配电变压器
2
LHGD2017-HW-01-PDX
低压综合配电箱
3
LHGD2017-HW-01-ZKKG
真空开关
4
LHGD2017-HW-01-RDQ
高压熔断器
5
LHGD2017-HW-01-BLQ
避雷器
6
LHGD2017-HW-01-DLZD
电缆终端
7
LHGD2017-HW-01-DL
电力电缆
8
LHGD2017-HW-01-BDX
布电线
9
LHGD2017-HW-01-JYJS
集束绝缘导线
10
LHGD2017-HW-01-JK
架空绝缘导线
11
LHGD2017-HW-01-LJX
钢芯铝绞线
12
LHGD2017-HW-01-BYQTJ
变压器台架
13
LHGD2017-HW-01-JYC
瓷绝缘子
14
LHGD2017-HW-01-FHJY
复合绝缘子
15
LHGD2017-HW-01-GGG
钢管杆
16
LHGD2017-HW-01-SNG
水泥杆
17
LHGD2017-HW-01-JJ
金具
18
LHGD2017-HW-01-TFJ
铁附件
19
LHGD2017-HW-01-JLXJ
电能计量箱(金属)
20
LHGD2017-HW-01-JLXF
电能计量箱(非金属)
21
LHGD2017-HW-01-DBMK
电能表模块
22
LHGD2017-HW-01-HGQ
电流互感器
23
LHGD2017-HW-01-DNB
电能表
24
LHGD2017-HW-01-JZQ
集中器
25
LHGD2017-HW-01-ZJQ
无线中继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具体封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5)。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4)投标人提供的销售业绩需要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合同及所对应的发票或中标通知书及所对应的发票为准。合同请提供合同封面、供货数量清单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中标通知书请提供复印件及数量清单;发票请提供发票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的运行业绩以提供的合同以及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证明材料需要加盖使用部门公章。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所有品种不接受代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银行、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款,标书每包售价500元,并在备注栏中注明“201701LH标书费、购买设备名称”,同时保证所支付的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于2017年3月21日16:00前(北京时间,下同)汇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帐户(逾期汇款者不能参与该项目招标活动),确认汇款信息后,请各潜在投标人携带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附件3)、报名登记表(附件6)及移动U盘(包含报名登记表可编辑电子版)于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2日每天8:30-11:30,13:30-16:00(周六周日休息),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发售招标文件电子版(签章加密),逾期不予受理,。
4.2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银行、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购买招标书款。
4.3凡购买招标文件一律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汇款,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汇款。
4.4在接收投标文件的现场不受理各种方式的付款(现金、汇票、支票)。
4.5投标人凭《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和付款回执单(存根)复印件领取相关发票。
4.6根据营改增工作的相关要求,2016年5月1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服务费发票将改为增值税发票。请各投标人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1、提供本单位的单位名称、税号、开户行、账号、电话(座机)、地址、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共七项信息。(以上七项信息缺一不可)
2、以上信息需以两种格式提供:
①、加盖公章后的pdf格式。
②、将以上信息一并写入word中,写入的信息可被复制粘贴。
以上七项信息如已经提供,则可不必再重复提供,如七项信息未提供完整,需按要求重新提供。
3、如有公司名称变更的也请一并提供工商局开具的变更核准通知书扫描件。
以上信息请勿打包压缩发送。
请将以上资料于汇款同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必须为“xx公司营改增开票信息”。未及时提供信息的,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因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进行抵扣,超期将无法抵扣,为避免逾期不能抵扣,请各投标人及时领取发票并在领取当月完成抵扣。标书费发票在汇款30个工作日后即可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在中标公告发布后30个工作日后即可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0日上午13:30-16:00,4月11日上午8:30-10:00,地点:沈阳。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3本批招标需投标人提供“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封装在商务正本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