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至富裕高速公路古城至富裕段工程建设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GFC3标段施工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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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至富裕高速公路古城至富裕段工程建设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GFC3标段施工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北安至富裕高速公路古城至富裕段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 [2015]50号
1.招标条件 北安至富裕高速公路古城至富裕段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 [2015]50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 [2015]457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地方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自筹、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招标人为北安至富裕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GFC3标段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第一次招标流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安至富裕高速公路古城至富裕段工程建设项目 2.2项目概况:北安至富裕高速公路古城至富裕段路线总体走向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鳌龙沟大桥处,起点桩号为K79+000,与北安至富裕高速公路古城至富裕段终点(K79+544.69)顺接。路线于K82+454.1处与齐北公路交叉,与克依路相交后在依安县北侧3公里处通过,分别在K102+791.21处跨越饶讷公路后,在洪丰、太民北侧穿过,在K146+582处跨越宽沟,沿北引嫩总干渠向西平行布线,终点位于富裕县附近嫩泰高速公路K163+024.5处,与嫩泰高速公路相接,采用设置T型枢纽互通的方式完成两条高速公路之间的交通流转换,桩号为K161+303.917,主线全长82.285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设置大桥7座,中桥6座,小桥5座,涵洞87道,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分离式立体交叉11处,车行天桥28座,通道桥3座,通道箱涵1道;设置匝道收费站2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与收费站合建),停车区1处;设置连接线2条,全长16.779公里(依安镇连接线二级公路2.279公里,依安陶瓷工业园连接线一级公路4.750公里、二级公路9.750公里)。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护栏、隔离栅、标志牌、轮廓标、道路标线、防眩板、声屏障等工程。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GFC3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2.4计划工期:2017年4月~2017年10月。 2.5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主要工程情况见下表: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 工程内容 主要工程量 估算金额 (万元) GFC3 K120+000~K143+000 主线23公里 富海互通 标段范围内的护栏、隔离栅、标志牌、轮廓标、道路标线、防眩板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护栏68547米、隔离栅48693米、标志牌92块、轮廓标2184块、道路标线27558平方米、防眩板22912块等 2740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无不良业绩的施工企业,可对上述施工标段提出投标。 (1)企业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财务最低要求 ①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GFC3标段估算金额的70%; ②营运资金(最近一年度流动资产-最近一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GFC3标段估算金额的15%。 注: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年平均营业额为财务会计报表中各年营业收入的算术平均值。标段估算金额以招标公告中“标段主要工程情况表”中载明的估算金额为准,该估算金额仅作为本次招标中财务评审的参考依据。 (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过60公里以上(含60公里)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每个业绩中应至少包含标志或标线或护栏或隔离栅或防眩板工程内容); ②独立完成过一个合同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单个合同中应同时包含标志、标线、护栏、 4.2报名后,请于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2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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