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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海安县第一实验幼儿园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改投资【2015】387号。项目业主为海安县第一实验幼儿园,招标人为海安县第一实验幼儿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与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管网、景观、绿化、围墙及道路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737.4平方米,总投资1599.65万元。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室外管网、景观、绿化、围墙及道路等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清单。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04月08日到2017年08月06日;工期120 日历天,场地西南侧的教学楼在2017年7月1日~15日拆除,整体工程于2017年8月20日交付使用。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等级
HAX201601221687002001 室外管网、景观、绿化、围墙及道路等施工 5300 2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应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的要求和2015年9月16日发布的“关于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