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0万元
一、项目名称:湛江电力有限公司1-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二.项目地点: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三. 投标截止日期与地点: 投标书于2017年3月28日10:00之前必须上传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报价书至粤电商务网,招标单号为ZJPG001462,过期当废标处理。
四: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是湛江电力有限公司四台机组的超低排放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包含1.对合同范围内工程量的审核;2.对合同范围外的变更或索赔进 行审核;3.根据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工程量及价差调整的计算及审核,主要以审核为主,并协助委托方对材料的价格进行市场调查;4.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文 本、变更或索赔单据及行业规定,协助业主界定合同内外增加等项目,并为业主提供参考依据;5.跟踪现场物资到货情况及施工情况;6.参加并协助业主组织的 相关结算谈判会议;7.出具独立的结算审核报告;8.配合委托方进行竣工决算编制工作。
五、合格的投标人
5.1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
3)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无严重商业信誉问题;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证明文件:提供律师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5) 投标人委派的本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师资质及从事造价咨询工作5年以上经验,同时具有1个电厂建安工程和1个电厂设备供货的结算业绩(需提供造价师资格证和结算审核报告)
6)现场专业造价人员必须具有至少1个火电机组造价的业绩,且从事造价咨询工作3年以上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学历证明等)
5.2业绩要求
提供至少1个电力或钢铁或石化行业的造价咨询的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必须满足以下2点:a.单个项目结算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b、必须是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文件:结算审核报告)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